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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章程簡介 作業規範 校園.場地出借管理要點 校園.場地出借收費標準

壹.組織規程簡介

依職業學校規程規定設總務處,置總務主任一人,綜辦總務行政業務。
下設文書、庶務、出納三組,辦理各組業務。

貳.業務概況

  • 擬定修改有關總務之一切章則及計劃。
  • 規劃及監督校舍營繕修建水電管理及分配事項。
  • 指導及督飭本處職員處理各項事務。
  • 核購及核發應用物品。
  • 工友之督導、管理及考核。
  • 簽定關於修建購置代辦等合同並保管之。
  • 籌劃全校員生、工友之福利。
  • 商同主辦會計,籌劃各項費用之支配。
  • 重要權責文件之保管、換約。
  • 校車維護、司機管理、合約簽訂。
  • 校園景觀佈置維護。
  • 校園垃圾及廢棄物處理。
  • 學校校園開放暨場地出借管理。
  • 執行校長交辦事項。

文書組

  • 公文收發、登記、分辦。
  • 文件之繕打、郵件之處理。
  • 保管學校印信。
  • 擔任會議紀錄。

庶務組

  • 整理及登記各項校產。
  • 編造財產目錄及登記增減。
  • 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登記。
  • 其他有關庶務事項。

出納組

  • 掌理學校各種款項之收入及支出。
  • 保管現金及票據。
  • 經費之請領及分配撥付。
  • 員工薪俸之發放。
  • 保險費、所得稅等之繳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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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市彌陀路255號    教務處 (05)2270667、 訓導處(05)22238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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